大新华完成收购 烟台海运得以保留 [2008-09-04] |
|
经烟台国资委办公室确认,大新华轮船(烟台)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大新华轮船”)与山东省烟台国际海运公司(以下简称“烟台海运”)已在早些时候正式签署了包括资产转让、员工使用等在内的相关收购协议,烟台海运将得到保留,双方将在业务等层面展开合作。 据悉,此次出面签约的大新华轮船于7月10日在烟台市注册成立,系大新华物流控股有限公司下属的子公司,主要负责收购烟台海运及整合资源,其目标是覆盖烟台海运现有的航线,并达到之前烟台海运所占有的市场份额。在正式亮相的第二天,也就是8月23日,大新华轮船已经开辟上海/名古屋周班航线,而第二条上海/横滨周班航线将于9月9日开始首航。
来源:中国航务周刊及中国航贸网
|
|
|
| · |
订制中国航贸网邮件产品 删繁就简把握行业动态 2007-09-28 |
| · |
特别推荐 2005-09-09 |
| |
更多>>
|
|
① 凡本网注明"稿件来源:中国航贸网"的所有文字、图片、数据和音视频稿件,版权均属中国航务周刊和中国航贸网所有,任何媒体、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、链接、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。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、网站,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"稿件来源:中国航贸网",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。
② 本网未注明"稿件来源:中国航贸网"的文/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,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"稿件来源"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如擅自篡改为"稿件来源:中国航贸网",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。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,请及时与我们联系。
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国航务周刊、中国航贸网联系。 |
|
|
相关新闻 |
相关数据 |
分类浏览 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