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运输部全面规范电煤运输港口环节收费 [2008-09-05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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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交通运输部发出紧急通知,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充分认识保障电煤运输的重要性,切实加强对电煤运输港口环节收费的监督和管理,9月30日前对电煤运输重点港口的装卸、拖轮、内贸船代货代企业和引航机构的收费行为进行全面调查,坚决制止乱收费行为。 通知要求,各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内的所有港口经营人、引航机构的收费行为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,重点对拖轮企业、内贸煤炭船代货代企业和引航机构的收费行为进行调查,对不规范的收费和重复收费等行为进行查处。各港口经营人、引航机构必须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行为,对电煤在港口环节的收费行为进行自查,立即停止不合理、不规范的收费项目和价格。各港口经营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提供强制服务并收取高额服务费用。
来源:中国交通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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